标题:“碰瓷”涉嫌敲诈勒索?
作者:
日期:2018-12-19 09:40:30
内容:


     想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碰瓷这种行为是十分熟悉的,前些年各种碰瓷案件频发,导致许多人连老人都不敢扶,究竟是老人变坏了,还是骗子变老了,在恶意透支人们的善良。
 

    近日,上海古美路某小区内惊现一名白发男子存在“碰瓷”举动。小区监控显示,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伯行走在小区一处通道时,见有车辆靠近,故意往正常行驶的轿车上蹭,然后“触电式”地摔向旁边绿化带,过程堪比“戏精”上身。记者从该小区保安室获悉,其中一名涉事司机还给了这位老伯300元钱来息事宁人。目前,这名65岁上海老伯已被警方控制,案情尚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分析,这名老伯可能涉嫌敲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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