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60平米的房子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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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19 0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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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陈女士得知老家的堂弟陈果再婚了,感到很惊讶,“交流少,不知道堂弟离婚了,”陈女士说,“因为这样,觉得和陈果的前妻唐英一家没关系了,于是要求唐英的姐姐腾退房屋。”

 

陈女士称:小屋60来平米,是1975年自己父亲作为户主申请翻建的。1992年自己取得了宅基地临时使用证。1997年给了陈果使用。当时,陈果的岳父唐老汉开店,很多杂物没地方放,于是陈果答应给老汉使用,后来店铺不开了,就给唐英的姐姐居住使用至今。

 

陈果的说辞与堂姐相仿,其承认房子是陈女士的,本来前妻打算用1500元买下,陈女士不同意,就改成支付1500元使用,但没明确使用期限。之后就给唐老汉用了。

 

唐英和唐老汉称:1992年陈女士委托陈果出售房屋,唐老汉出了1500元,由陈果夫妻转交给陈女士,购买了这间屋子。开始做仓库使用,之后给了唐英的姐姐用。其间维修了2次,做了室内装潢,搭建了彩钢板棚。住了20年了,陈女士经常回家探亲,从来没说什么。

 

案件焦点集中在房子是否出售给了唐老汉。各方都没有书面证据。庭审中,唐英的姐姐提出要测谎,区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做了心理测试并出具分析意见书。陈女士、唐老汉和唐英参加了测试,大致情况是:唐老汉相关陈述的可信度不能确定。而询问陈女士是否将房屋卖给了唐老汉、是否收到1500元购房款等问题时,其出现了说谎生理反应。唐英的姐姐还申请了房子所在村的村民作证人,其中有陈女士的叔叔,都表示当时听说唐老汉花了1500元购买了系争房屋。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从90年代起就由唐老汉使用,陈女士虽否认出售,但这么长时间对房屋状况不闻不问,有悖常理。此外,根据心理测试结果、证人证言等,法院支持唐老汉支付1500元购买房屋的主张。陈女士提出没有房屋买卖的书面材料问题,因陈女士和陈果是堂姐弟关系,而陈果在房屋买卖关系发生时与唐老汉是翁婿关系,未有出售的书面协议情有可原。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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