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精神病杀人怎么判刑?
作者:
日期:2018-12-19 11:22:01
内容:

我们知道,精神病人是指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人,没有正常意识。如果精神病人杀人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被判处刑罚。那么,精神病杀人怎么判刑呢?

 

首先要进行精神病的鉴定, 区分是完全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直处在发病状态,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是前者,可以完全免于刑罚,但是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行为时,具有清醒的认知,处在未发病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完全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于刑罚的。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酒醉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中,大部分是精神分裂症。经鉴定确认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基本上都是发病期的患者,只有在发病期患者才容易出现“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在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活动疾病正常,他们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条法律告诉我们,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应视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而定。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不负法律责任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论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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