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理赔员骗保算是挪用公款吗?来长沙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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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30 2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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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刘告诉长沙律师网小编,他的同学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保险理赔员。最近他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这位同学利用工作便利骗保数万元,被公司抓获了。小刘想了解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挪用公款。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小刘参考。

一、理赔员骗保算是挪用公款吗

理赔员骗保属于保险诈骗,一般不属于挪用公款。《刑法》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保险诈骗罪的刑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保险诈骗罪的牵连犯

保险诈骗犯罪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犯罪手段可能会触犯其他罪名,构成另一独立的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有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它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如前所述,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用叙明罪状的方式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五种复行为方式。这些复行为中“骗取保险金”是保险诈骗罪的目的行为,在此之前的行为则就是本罪的方法行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本罪所列的几种行为方式都有可能构成牵连犯。

根据小刘的描述,他的同学利用理赔员职务骗保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建议他积极配合公司和公安机关交代真实情况,争取宽大处理。如果您还需要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请您到长沙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小编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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