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梯子“使用权”挥板砖,故意伤害获刑罚
作者:
日期:2018-12-19 14:02:20
内容:

岳某跟王某在干活时因为使用一个梯子而引发争执,一气之下“一板砖”就招呼了上去,结果就“悲剧”了。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了故意伤害案。

案情

2016年9月7日,岳某到工地干活时比往常晚了一些,去仓库领梯子发现自己惯用的梯子不见了,通过询问工友才得知梯子被王某拿走。岳某便去找王某,想要回梯子好干活。哪知王某也需要使用梯子,两人就梯子的“使用权”展开了你来我往的口水战,战斗逐渐升级,年轻气盛的二人竟动起了手,岳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而王某的上眼眶也被抓伤。得到消息赶来的工友们赶忙拦住二人,经过一番劝说岳某、王某纷纷说没事了,就这样各自离去。结果下午休息时,岳某路过办公室看到王某,便想起自己流血的鼻子,越想火越大,一气之下随手捡起半块砖头,冲进办公室对着王某的脸就招呼了上去,王某捂着自己被板砖“袭击”的右脸,当场就被打蒙了圈。等王某反应过来,岳某已经被其他工友拦住,两人又吵了几句不欢而散。工地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建议王某报警,并陪同王某一起到了派出所。晚上王某明显感觉不适,工地负责人又赶忙送其去医院检查。

 

后经鉴定,王某右颞部硬膜外血肿,右侧蝶骨大翼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同年10月21日,公安民警将岳某抓获。之后,岳某家属积极赔偿王某3.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岳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岳某家属代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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