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学光到香河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一乡一庭”工作!
作者:
日期:2019-05-24 20:30:44
内容:

  5月22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学光到香河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一乡一庭”及“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该院院长刘君、主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周晓明、主管一乡一庭工作的院领导姜瑞丰陪同调研。崔学光实地查看了该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新兴产业示范区人民法庭、淑阳人民法庭、钱旺人民法庭4个“一乡一庭”,重点检查了法庭建设情况、办公设施、网络建设、制度上墙、工作台账、一乡一庭应用系统等,听取了一乡一庭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

  崔学光实地查看了该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新兴产业示范区人民法庭、淑阳人民法庭、钱旺人民法庭4个“一乡一庭”,重点检查了法庭建设情况、办公设施、网络建设、制度上墙、工作台账、一乡一庭应用系统等,听取了一乡一庭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

  崔学光对该院“一乡一庭”及“无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该院一乡一庭工作,党组高度重视、设施到位、人员配备充足、驻庭人员长期在岗、六项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工作,工作扎实开展,卓有成效,得到很高的评价。他希望,该院继续加强“一乡一庭”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队伍素质和物质装备保障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熟练掌握一乡一庭系统对接和数字法院系统操作程序;充分调动调解员、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奖励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和反馈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反馈至本院领导及上级,以便更好地督促工作,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及“无诉讼乡镇村街”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现“少诉”直至“无诉”。

  法律相关知识

  进行民间贷款纠纷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

  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一般是原告,这个容易确定,比较难确定的是被告。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二)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