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0名女子被骗财骗色?东莞诈骗团伙栽了!涉案总额达1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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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19 13:55:00
内容:

  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很多的女性都会想着自己可以嫁给一个高富帅的美梦,但是也有很多的不法分子,也看出来这些女性比较好骗,然后对这些女性采取了诈骗的方式,从中牟利。贺女士现在已经35岁了,但是还没有结婚,她通过婚恋网站,想要找一个高富帅结婚,想要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谁知,却被一位自称是“高富帅”的男子给骗了,被骗取了34万元。历经长达10个月的时间,警方终于破获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的案件,犯罪团伙的主要认识就是朱某了,是东莞市虎门镇人

  朱某在5年前的时候,成立了3家公司,但是这三家公司都是用来伪装了,就是想要骗取一些女子的,并且他的这些公司还有网站,在网站中的宣传是:可以通过平台,投资炒作美国MT4平台的黄金、白银、原油等产品。这些物质上的东西,都伪装好了之后,他就开始了他的第二步计划,那就是在婚恋网站上征婚,他在刚开始的时候,都会找一些40岁左右的女性下手,正巧,35岁的贺女士,成为了他的目标,朱某就使用一些聊天的软件,每天都和贺女士聊天,建立起双方的信任,没有多久,两人就发展成了恋人的关系。

  建立了关系之后,朱某就会时不时的在自己的朋友圈当中炫炫富之类的,并且在炫富的同时,还会像贺女士说一些投资的事情,时间一长,贺女士就心动了,看着非常的赚钱,之后朱某就诱导她在自己的建设的网站上进行投资,虽然他的网站上面宣传的是投资美国的项目,账款也是打到美国网站的账户当中,实际上,这些网站都是虚拟的,所有的钱,都进了朱某的腰包。朱某因为在这件事情上,尝到了甜头,就进行了广泛的撒网,一共是骗了200名女性,都是都过恋爱的关系来骗取她人的钱财,不仅骗了她们的钱财,还骗取了她们的美色。

  在18年8月的时候,受害人贺女士前来报案,称自己被骗了34万元,经过警方几个月的调查,掌握了朱某等诈骗团伙的行为,然后实施了抓捕,经过警方的核实,发现这起犯罪团伙的涉案金额达到了1728万元。受害人达到了200余人,遍布在全国的各个城市当中。希望大家以后不要相信一些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特别是和这些网络有关的诈骗手法,希望大家可以提高警惕,让这些犯罪分子不会有机可乘。

相关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份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问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行股票和债券。从当前资金市场的情况看,从事集资活动的主要是企业。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所谓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的资金的行为。在实践中,犯罪分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是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纷繁复杂、投资法制不健全的空子进行的。如有的行为人谎称其集资得到政府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有时甚至伪造有关批件,以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有的大肆登载虚假广告,引起社会公众投资盈利心理;有的打着举办集体企业或发展高科技的幌子,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优厚的红利为诱饵;有的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企业计划。只要行为人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

  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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