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怎么办?
作者:
日期:2018-12-20 15:28:56
内容:

案例分析:

 

    小张一家三口与其哥张甲一家三口户口均在黄浦区的一套承租房内,承租人是其哥张甲。该房屋于2010年正式开始动迁,由于小张与张甲常年的矛盾,故拆迁开始后,张甲就不再向小张透露任何的拆迁信息,虽然小张也多次到拆迁人处寻问,但拆迁人以小张不是承租人为由,拒绝接待,所以从动迁开始谈判、签字、分房等一系列事情都是由张甲完全,小张根据无法参与其中。最终拆迁取得了四套房屋再加30万的补偿款。同时在分配房屋时,只分给了小张家一套房屋及30万元补偿款。另三套房屋均归到了张甲一家名下,并在可办产证之时,第一时间去办出了产证,试图即成事实。小张认为张甲的分配极为不公,明显侵害到了自己的权利,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最终法院判决张甲名下的一套房屋产证变为小张。

 

    本案中,碰到的大多同住人都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我和承租人有矛盾,我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承租人到时分给我房子怎么办?目前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中,大多都是同住人与承租人之间因为利益分割发生的矛盾,而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承租人侵占了同住人的拆迁利益,承租人往往基于一种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房产也已经登记到自己名下了,相信法院应该不会再撤销了吧。

 

    其实承租人与同住人都存在了一个误区,就是把承租人的权利想像的太大,其实拆迁利益属于家庭财产,如果要分配处分,必须家庭所有成员都签字确认,这样的分配才是有效的,如果承租人如果是单方面处分拆迁利益,除非其他当事人认可,否则其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所以同住人并不需要担心因为无法与承租人协商,自己的利益就一定受损,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来确认自己的拆迁份额。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