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恋爱、婚姻、同居的法律问题
作者:
日期:2018-12-20 17:15:36
内容:

恋爱与同居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中,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一般可以视作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出资方对该房产享有债权,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的出资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男方送了彩礼但没结婚,可否要求返还?

可以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与多名异性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算重婚吗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经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事实重婚同样违反法律规定。构成事实重婚者,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控告。

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结婚问题

对方逼迫而结婚,半年后可以离婚吗

这种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并且未过一年诉讼时效,因此当事人不需要提请离婚,可以直接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证可以找人代办吗

不能。登记结婚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可找人代理。

婚内生活

岳母送房产给她女儿,女婿有没有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由岳母出资、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岳母只付清了房屋的部分款项,其余部分办理了按揭,由女儿和女婿共同还清,那么女婿对于共同偿还的部分享有债权。未来如果离婚,女婿可以要求返还按揭还款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要共同偿还

若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支持。若该债务为合法债务,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则视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负债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妻子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丈夫能否追回

一般不能。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的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了,转让的价款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类案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时,买卖合同有效:(1)第三人(买主)受让时主观善意;(2)该房屋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该房屋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为获取出轨证据,可否安装摄像头偷拍

不合法。可以在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内安装摄像头取证,但不能擅闯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在他人住宅内偷偷安装摄像头进行取证不合法。如能确定配偶与第三者同居,建议可以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

遭到丈夫毒打该如何维权

《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公安机关求助,要求其作出出警记录,并自行妥善保管医院就诊记录,用这些记录为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姻诉讼保留证据;向居委会或村委会请求调解,劝阻施暴者今后不再打人;向妇联求助;在实行民事保护令的地区(如无锡、长沙),可向法院申请签发“人身保护令”,在保护令规定的期限内,若出现家暴,法院可视情节轻重对施暴者予以罚款和拘留;在设有家庭暴力庇护所的地区,可申请入住庇护所;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施暴者进行经济补偿。家庭暴力属于法定应予判决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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