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扶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死亡,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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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03 13:26:40
内容:

  由于离婚率居高不下,随之而来的再婚的现象也胡增多,再婚就难以避免会出现再婚一方带着孩子,此时就会出现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说生父或者生母一方去世的话,那么此时子女由谁抚养?这时生父母或者继父母都可以抚养。

  如果说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死亡,此时由其生父/生母抚养是没有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继父母和继子女方面的关系,这个时候就要看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实践中,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未成年的,继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或者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如果有生父/母的,由生父/母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责任与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使离婚约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孩子并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对孩子依然有监护责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随着姻亲关系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应当承担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监护抚养责任。当拟制血亲关系失去基础,比如抚养子女的生父/生母去世,此时的抚养可能会出现推脱的情况,如果遇到该种情况,子女可以通过行政部门帮助,也可以求助再婚子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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